用身份證辦張電話卡或者銀行卡出售,
就能賺幾十元甚至上百元;
遇到這種“好事”你心動嗎?
目前公安機關正在開展“斷卡行動”,
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為。
“斷卡行動”
你必須知道的那些事!
(一)什么是“斷卡”行動?
此次“斷卡”行動中的“卡”是指廣義上的“卡”:
在手機卡方面:
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,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,同時還包括物聯網卡。
在銀行卡方面:
既包括個人銀行卡,也包括對公賬戶及結算卡,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,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、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。
(二)打擊案例
3月10日,鼎城區公安局謝家鋪派出所抓獲嫌疑人張某,經查,張某在明知他人通過銀行卡用于網站洗錢的情況下,仍然以自己身份在銀行開辦銀行卡、U盾,同時辦理手機卡以總共1000元的價格出賣給楊某,從3月10日至立案前,該銀行卡進賬流水累計金額53萬余元。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案例二
2月下旬,鼎城區公安局堯天坪派出所抓獲嫌疑人肖某,經查,肖某在明知自己的銀行卡可能被用來從事信息網絡犯罪的情況下,仍將自己辦理的兩張銀行卡以1500每張的價格出售給周某。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案例三
3月1日,鼎城區公安局花巖溪派出所抓獲嫌疑人李某,經查,李某將自己辦理的4張銀行卡以3000元一張的價格出售給呂某,幫助其進行信息網絡犯罪活動,其所出售的農業銀行卡交易流水金額34萬元。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(三)賣卡失信,有何后果?
反詐中心將納入懲戒的所有“兩卡”人員,公開向社會曝光。被公安機關認定的電信網絡詐騙涉案電話號碼(含互聯網連接賬號)等級的自然人及法人需納入不良信用電話用戶管理,基礎電信企業按照公安機關要求,關停其名下登記的所有移動號碼,且2年內限制其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等證件辦理移動電話新入網、過戶電信業務。
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失信用戶,實施5年內暫停相關單位和個人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,支付賬戶所有業務。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新開賬戶。
全市公安機關將全面梳理涉“兩卡”違法犯罪團伙線索、全面溯源打擊“兩卡”違法犯罪團伙、組織開展大規模集中抓捕行動,集中抓獲一大批“兩卡”違法犯罪團伙,集中整治一大批“兩卡”犯罪活動猖獗的重點地區,集中曝光一大批開辦“兩卡”較多的通信和銀行營業廳,集中懲戒一大批“兩卡”違法失信人員,打好攻堅戰。
(四)“斷卡”行動針對誰?
“斷卡”行動將打擊“兩卡”買賣鏈條上的所有人:
第一類:開卡團伙。
自行或者經組織前往銀行、營業廳或者通過信息化手段開辦銀行卡、電話卡的人員(即“卡農”),以及金融機構、運營商內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開設電話卡、銀行卡或者為開設提供便利的“內鬼”。
第二類:帶隊團伙。
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、銀行卡的團伙,這類團伙經常以“掃村”“掃校”方式忽悠村民、大學生辦卡,性質十分惡劣。
第三類:收卡團伙。
主要是接收帶隊團伙手機卡、電話卡的團伙,這些人又稱“卡頭”。有些物流公司、公司的員工也參與收卡。
第四類:販卡團伙。
主要是接收全國各地收卡團伙辦理的電話卡、銀行卡,層層販賣賺取差價的人員。
(五)我們每個人要做什么?
警方建議,請身份證有遺失經歷、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市民朋友,一定要抽空去查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,并及時處理。“斷卡”行動中,一張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業務都可能被暫停,將會對生活造成很大影響。
特別提醒廣大群眾尤其是大中專學生,一定要重視自己的信息安全,絕對不能出租、出售、出借或者購買銀行卡或支付賬戶(微信、支付寶等),否則不僅5年內暫停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、支付賬戶所有業務,也會在個人征信上留有污點,影響貸款等,還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,并追究刑事責任。
出售、收購銀行卡、電話卡屬于違法犯罪!一旦發現買賣兩卡的違法犯罪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!
余文潔